導讀:東莞市出租車行業協會昨日發布了《東莞市網約車車輛衛星定位裝置行業團體標準》
8 月 16 日消息,東莞市出租車行業協會昨日發布了《東莞市網約車車輛衛星定位裝置行業團體標準》,該《標準》目前已經實行,當下東莞市網約車車輛衛星定位裝置采集的終端數據,將上報至交通運輸局車輛監控平臺,并同步至東莞市出租車行業協會監管信息交互平臺,以接受主管部門與行業協會的“雙平臺”監管。
▲ 圖源《東莞市網約車車輛衛星定位裝置行業團體標準》
經過查閱《標準》得知,網約車上安裝的衛星定位裝置需滿足信息安全性、可靠性、存儲器、音視頻采集管理、通訊模式等多方面的要求。
其中,裝置中的音視頻數據至少保存 240 小時的錄像錄音文件。在采集方面,網約車內最少應滿足 2 路攝像頭接入,其中 1 路為高清廣角攝像機,攝像范圍應覆蓋主駕、副駕、主副駕之間區域和后排乘客區域,1 路覆蓋車前行駛區域,實時錄音錄像并實時保存;另外預留 1 路可安裝 DSM 智能攝像頭,可實現人臉識別、人數統計、生理疲勞報警、抽類圖報警、不系安全帶報警、遮擋攝像頭報警等功能。
在定位監控方面,網約車內的衛星定位裝置應提供實時時間、經度、緯度、速度和方向等定位狀態信息,可存儲到本地,同時通過無線通信方式上傳至平臺;支持位置信息的盲區補報,當無法注冊到無線網絡時,應以先進先出方式本地緩存位置信息,無線網絡恢復后完成全部補傳;當車輛熄火后,終端處于休眠狀態時,應以一定間隔上傳定位信息,且時間、距離的間隔可由平臺設定;可自動對報警車輛或重點監控車輛按平臺設定的定位方式及間隔上傳定位數據;根據平臺的指令,立即返回位置信息并進行車輛跟蹤。這些信息在行駛狀態下,最小報送時間間隔不大于 3s,最大報送時間間隔不小于 60s。
東莞市出租車行業協會表示,標準實施后,協會將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強對出網約車行業衛星定位數據的收集和使用,加強行業自律,支持和配合政府部門開展行業監管工作。